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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界6月15日消息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《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(试行)》。盲盒经营者应当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,合理确定盲盒价格。盲盒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,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,不得实施不按规定明码标价、哄抬价格、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。鼓励盲盒经营者建立保底机制,通过设定抽取时间、抽取金额上限和次数上限等方式,引导理性消费。鼓励盲盒经营者自觉承诺不囤货、不炒作、不直接进入二级市场,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
本文源自:金融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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